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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)“营商环境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集中的反应,更是展现一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缩影。”在3月25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一级巡视员肖芸表示。
截至2023年2月底,我国市场主体已达1.7亿户,它们不但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底气,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。如何为这一快速增长的庞大群体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?
肖芸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围绕百姓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,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注册领域先后实施一系列改革,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;积极推进涉企证照事项改革,以“减证”促“简政”,有效降低了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,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,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。
接下来,要继续加大力度打造更好营商环境,需要从三方面入手。
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,打造更加市场化的营商环境。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进一步完善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制度体系,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加大“照后减证”和简化审批力度,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,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。
同时,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,切实加强市场秩序治理,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,提振市场信心。着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,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,着力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,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。
二是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,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。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一体推进法治监管、信用监管、智慧监管,以法治为根本、以信用为基础、以智慧为手段,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,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撑。
也要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,从法律上、制度上把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落下来,加快推动市场准入、合规指引、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推动发展、破解难题、防范风险的能力,以完善的立法、严格的执法支撑营商环境建设,构建与现代化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。
三是对接国际通行制度规则,建设更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和国际通行规则,进一步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环境,加快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全国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,持续优化外资企业市场准入,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,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。
同时,积极参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,正视自身面临的短板弱项,尤其是与国际前沿的差距,以企业需求为第一需求、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感受,继续全力做好对标国际一流标准,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工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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