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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丹:大力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整治行动
近期,山丹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使用,突出“精准、安全、规范”主题,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乡村振兴领域项目,全面清理起底,着力整治项目监督管理、推进实施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。
聚焦任务落实,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牵头,县农业农村局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,压实工作责任,每周调度部署专项整治工作。推行县纪委监委负责协调指导、督导检查、线索处置、追责问责,县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承担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,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、排查清查、问题整改、建章立制等工作职责的模式,厘清主责部门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任务,有力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。
开展现场监督检查,推进发现问题整改。监督专班通过查阅资料、现场查看的方式,对项目政策落实、项目管理、资金使用、绩效目标、资产效益发挥、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,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,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反馈乡镇及时整改,对实施较好的项目,鼓励乡镇继续加强管理,发挥联农带农的经济效益。
紧盯绩效管理,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效益。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以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为原则,依托项目库建设工作开展,所有申请入库项目明确绩效目标,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入库。项目完成之后作出绩效自评表,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以总结,真正做到项目实施前、中、后的全过程动态管理。
突出问题导向,有效推动整改落实。坚持把查找问题举一反三、标本兼治,一体推进、一体整改。按照“严字当头、实字托底”的要求,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,要求乡镇主动认领责任,细化清单、明确责任、倒排期限,推动查找问题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整改,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、群众不满意不放过,促进整改工作见底见效、不留死角。至目前,共发现问题11个,其中:自查发现问题5个,完成整改2个,审计发现问题6个,完成整改6个。(安维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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